江苏发布28条政策措施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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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黄洪涛

8月31日,江苏省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包含扩大有效需求、增强发展动能、保障改善民生、优化营商环境四个方面28条具体举措,努力稳住经济恢复“下半场”、巩固经济回升“好势头”。

《若干政策措施》从提振消费、扩大投资、稳定房地产市场、稳住外贸基本盘入手,积极提振和扩大有效需求。如新增专项资金对购买绿色节能家电进行补贴,分别安排专项资金对成效显著的旅行社和提质升级的旅游民宿进行奖补,对体育赛事和特色品牌赛事进行奖补。加大对已逾期、难交付项目“保交楼”配套融资力度。支持建筑企业进入交通、水利、能源等大型基础设施和市政、新型基础设施领域,着力稳住建筑业这个“大块头”产业。

为增强发展动能,文件明确,加快组织实施89项产业前瞻技术研发项目和85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首台(套)重大装备等推广应用;考虑到中小微企业“轻资产”特点,持续扩大“苏科贷”等投放规模和覆盖面,设立“苏质贷”等产品,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在培育壮大新增长点上,主要聚焦支持生物医药、海洋经济和平台经济三个重点产业发展。其中,对创新药和创新医疗器械提供研发服务年度金额达500万元以上的省内临床试验机构,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设立海洋经济投资基金,对国家级和省级涉海研发平台载体给予1000万元至5000万元不等的经费支持。

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针对稳定就业,文件明确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相关保险费1个月及以上的企业,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扩岗补助。针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省除南京、苏州外,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同时要求南京、苏州进一步完善积分落户政策。此外,江苏还将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养老服务和适老产品研发制造;推动具备条件的党政机关等公共资源向社会开放,2023年开放不低于20%的院落,让更多的资源从机关单位庭院“走”出来。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文件提出,对部分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房土两税”,执行期限延续到今年年底,将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规模提升至200亿元,对企业反映的执法方面问题,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定“两清单一基准”(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免罚轻罚清单和行政裁量基准),对市场监管领域经营主体涉嫌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一般不对相关财物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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